“法官,我是蔡某的家人,我们已经筹到钱了,快过春节了,请你将蔡某放出来可以吗”?近日,大英法院通过司法拘留成功倒逼被执行人履行建设工程款93000元。
2016年11月25日,申请人徐某与被执行人蔡某签订《工程施工单项分包合同》约定将蔡某承建的大英县水井村安置房建设中的木工部分分包给徐某施工,合同价款为52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进场施工并完成施工任务,2018年6月12日该工程验收合格。
经双方结算,蔡某尚欠徐某工程款9万余元,后经徐某多次催要,蔡某均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无奈之下,徐某一纸诉状诉至大英法院。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执行人蔡某在2020年4月30日前履行完毕,然而蔡某仍然分文未付,于是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蔡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蔡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蔡某均以近期还款为由拖延履行。
1月25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称“发现蔡某行踪”,于是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将蔡某传唤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中,执行法官耐心的对蔡某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在法律威慑面前,蔡某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是仍然抱有侥幸心理,试图与法院讨价还价。
因被执行人未如实向本院申报财产,大英法院决定对蔡某司法拘留15日,并于当晚送进了大英县拘留所。1月26日一早,执行法官就接到蔡某家人电话,称要履行案款,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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